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風建設,維護學術道德誠信,健全本科學位論文監管機制,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等文件精神和規定要求,學校將開展2019屆本科畢業論文學術檢測工作。為做好該項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術檢測整體安排
1檢測對象
2019屆全日制本科畢業論文
2檢測范圍
面上抽檢:2019屆各畢業班級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的50%進行學術檢測。教務處使用第三方軟件進行隨機抽簽,并聘請第三方人員監督抽簽工作,產生學術檢測學生名單。
評優全檢:參評校級優秀本科畢業論文的100%進行檢測。
3檢測權限
學校免費提供學術檢測的賬號,應檢測的學生至多有兩次檢測權限。
二.檢測標準
1合格標準:總文字復制比≤35%。
2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推薦標準(以下簡稱“推優標準”):總文字復制比≤25%。
3各學院可結合實際,設定相關專業合格標準和推優標準,但要求不能低于學校標準,報教務處備案后執行。
三.檢測時間
5月6日
開放學術檢測系統,學院做好準備工作。
5月13日
學校下發學術檢測的學生名單,開放學術檢測系統,學院做好準備工作。
5月13-17日
畢業論文(設計)第一次學術檢測。
5月18-24日
畢業論文(設計)第二次學術檢測,有以下情況者,必須進行第二次學術檢測:
第一次學術檢測未按時完成首次檢測的學生;
第一次學術檢測未達到合格標準的學生。
6月18日前
參評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學術檢測。
四.檢測操作
1學校已購置“中國知網”大學生論文檢測在線服務,論文檢測系統的網址http://www.zjxdlg.com/pmlc.html。
2應檢測學生、指導教師登錄論文檢測系統,完成畢業論文(設計)學術檢測工作。學生登錄的用戶名是本人學號,密碼是本人身份證號。
3學院管理員通過論文檢測系統內的檢測結果,完成畢業論文答辯資格審核。
4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檢測工具操作說明書可在教務處主頁的“下載專區”下載查閱。
五.檢測結果應用與處理
1學生經過學術檢測,結果達到合格標準的畢業論文(設計)方可獲得答辯資格。
2學生學術檢測后要對重復內容尤其是論文核心部分的重復內容進行修改,報導師審核確認。
3第一次檢測達到合格標準的,經導師審核同意后,學生可選擇不參加第二次檢測。第一次檢測未達到合格標準的,原則上成績不能評為“優秀”。
4抽檢的學生如有以下任一情況,不允許參加答辯,畢業論文(設計)成績記為“不及格”:
拒絕參加學術檢測;
第一次檢測結果不合格,且拒絕修改;
第二次檢測結果不合格,未提出申訴;
第三次檢測結果不合格,提出申訴后的認定結果為不合格。
5推薦參評校級優秀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的過程中,根據以下情況分類處理:
拒絕參加學術檢測的,無推薦資格;
學術檢測結果未達到推優標準的,無推薦資格;
學術檢測結果達到推優標準的,但拒絕按照導師要求修改論文的,取消推薦資格,論文成績不能評為“優秀”。
6在學術檢測過程中,如果學生或導師對檢測結果有異議,可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訴,由學院組織專家組進行評議,認定申訴畢業論文(設計)的總文字復制比是否合適、是否需要進行再次檢測、是否可以參加答辯、是否具有推薦校級優秀的資格、以及認定論文的最終成績。認定結果需報教務處備案。
7學生上傳學術檢測的畢業論文(設計)必須與本人實際作品一致,否則取消答辯資格;答辯后查出違規者,其論文成績記為“不及格”。
六.相關說明
1請各學院高度重視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學術不端行為的預防和查處工作,認真做好宣傳和動員,確保學術檢測工作落實到位、推進有效、公平公正。
2本文件由湖南省教務處負責解釋。在開展學術檢測工作中出現本文未涉及的情況,由學院報教務處研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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